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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吉縣開展“法治進鄉村”大巡講活動

            在河流捕撈魚類的行為在農村比較常見,但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卻是過去長時間內沒有的,2020至2021年間,吉林永吉地區陸續出現四起類似案件。

            永吉縣法學會、縣檢察院注意到宣傳工作存在缺環,即僅僅從行政機關的角度進行宣傳,對違法甚至犯罪的構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宣傳不夠,導致違法犯罪行為人對其行為后果沒有清醒的認識。基于此,在永吉縣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縣法學會、縣檢察院啟動了“法治進鄉村”大巡講活動,先后深入開發區巴虎村、岔路河鎮,通過舉行不起訴決定公開宣布暨法治宣傳教育大會的形式,拉開了首輪法治巡講大幕,得到了基層干部、群眾的廣泛好評。

            大會分別在巴虎村村委會和岔路河鎮政府舉行,參加大會的有政府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工作人員,以及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被不起訴人合計30余人。在會上,辦案檢察官對此前辦理的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進行了不起訴決定公開宣布,并就認定的案件罪名、不起訴的種類、不起訴理由和法律后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進行了講解。隨后又向與會人員講解了農村常見犯罪特別是涉及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的種類和主要特點,深度開展了以案普法,促進提升了群眾法律意識。

            與會村民代表有的說:知道不允許私自捕撈水產品,但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還有的人說不了解相關政策,法律意識太淡薄。村民們紛紛表示,這樣的宣傳多一點就好了,今天的案例都是身邊人身邊事,要是能多開展這樣的宣傳,類似的犯罪就不會發生了。與會政府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希望能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合作,不斷提升基層法治宣傳效果和力度,同時希望能夠在宣傳資料方面給予更多幫助。被不起訴人均表示感謝相關部門的溫情處理,一定會竭盡全力開展環境資源修復工作,并在今后遵紀守法、以自身教訓作為反面教材向身邊的人進行法治宣傳,努力推動法治鄉村建設。

            永吉縣積極探索對相關案件作出處理決定后采用合適的方式進行普法宣傳,一方面拓展檢察機關履行職能的范圍,另一方面通過宣傳切實減少相關案件的發案率,真正實現社會綜合治理,節約司法資源。三是通過相關的宣傳教育讓涉案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并切實為環境修復作出努力,以實際行動表達悔罪態度。兩個鄉鎮的宣傳活動僅是開始,之后會對農村易發多發的涉環境資源案件進行類似的宣傳普法活動。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郭雍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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