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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關于批準 2022 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獎項目的決定》(教師〔2023〕4 號)。吉林大學在思政教育、基礎學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四新”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踐教學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教學綜合改革等領域共有14+3項教學成果獲獎,其中,本科教學成果獎主持完成的一等獎1項,二等獎10項,參與完成的二等獎3項;研究生教學成果獎主持完成的二等獎2 項,參與完成的二等獎1項。
教學成果獎勵活動是加快建設教育強國、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舉措,是對學校人才培養工作和教育教學改革成果的檢閱和展示。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每4年評選一次,本次572項高等教育(本科)國家級教學成果獲獎。此次增設了高等教育(研究生)國家級教學成果獎,284 項研究生教學成果獲獎。全校共有20項獲得省級特等獎和一等獎的成果被推薦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是學校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所取得成績的突出表現,是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全方位創新成果積淀的集中體現,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真實反映了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對深化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發揮了重要引領和示范作用。
吉林大學將繼續發揚“厚基礎、重實踐、嚴要求”的優良教學傳統,結合實際情況認真學習和應用好獲獎成果,積極探索新時代教育教學方法,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完善人才自主培養體系,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服務國家人才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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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殷維
圖片來源 吉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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