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昆明片區(昆明經開區)公布“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措施實施細則”,對12類企業業務進行真金白銀獎勵,促進園區跨境電商產業的發展。
一、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1.申報條件
(1)在區內有單量及貿易額的小微跨境電商企業。
(2)通過系統對接經開區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跨境電商業務首次完成3000單/年,該數據以經開區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為準。
2.支持標準
(1)給予企業一次性3萬元的資金獎勵。
(2)同一企業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只能申請一次。
二、支持企業壯大規模
1.申報條件
(1)在區內有單量及貿易額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且對接經開區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
(2)注冊當年的進出口額超過100萬美元、200萬美元、300萬美元(以海關數據為準)。
2.支持標準
(1)注冊當年的進出口額超過100萬美元,給予單個企業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注冊當年的進出口額超過200萬美元,給予單個企業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注冊當年的進出口額超過300萬美元,給予單個企業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9610/9710/9810業務單量獎勵
1.申報條件(以下條件滿足其一)
(1)跨境電商企業9610業務單量超過50萬單(以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數據為準)。
(2)跨境電商企業9710/9810業務年度交易額超過500萬美元(以海關數據為準,待獲批試點城市后實施)。
2.支持標準
(1)9610業務給予1元人民幣/單的綜合費用獎勵。
(2)9710/9810業務給予1元人民幣/15美元貿易額的綜合費用獎勵。
(3)單個企業該項年度獎勵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四、1210業務單量獎勵
1.申報條件
(1)跨境電商企業單量超過50萬單(以跨境電商公共平臺數據為準)。
(2)跨境電商企業年度交易額超過500萬美元(以海關數據為準)。
2.支持標準
(1)給予3元人民幣/單的綜合費用獎勵。
(2)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五、綜合服務平臺建設
1.申報條件
(1)“認定的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運營主體企業”指經過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指定和昆明郵局海關認定并備案的跨境電商監管作業場所運營人。
(2)服務本地中小微跨境電商企業20家以上。
(3)平臺年跨境交易額達到500萬美元以上(以海關數據為準)。
2.支持標準
(1)給予進出口交易額的1%的資金獎勵。
(2)每家綜合服務平臺年度獎勵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六、園區建設
1.申報條件
(1)經營滿1年的跨境電子商務聚集園區需在云南自貿區昆明片區(經開區)范圍內。
(2)實際使用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
(3)入駐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達到10家以上,“入駐”是指電子商務企業的注冊地址需在該跨境電子商務聚集園區內。
2.支持標準
(1)給予園區主辦方每平方米50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2)每個園區年度獎勵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3)同一園區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只能申請一次。
七、培育小微企業
1.申報條件
(1)經營滿1年的跨境電子商務聚集園區。
(2)培育年進出口額達20萬美元以上的小微企業(以海關數據為準)。
2.支持標準
(1)每培育一家小微企業給予5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2)年度獎勵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
(3)同一園區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只能申請一次。
八、O2O新零售線下體驗店建設
1.申報條件
(1)經營滿1年的跨境電商O2O線下體驗店,該體驗店應位于經開區范圍內。
(2)營業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營業面積”是指該跨境電商O2O線下體驗店的建筑面積。
2.支持標準
(1)每平方米不超過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
(2)每家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3)同一企業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只能申請一次。
九、品牌代理權和經銷權
1.申報條件
(1)獲得境外注冊品牌云南省級、中國大陸區代理權或經銷權的企業。
(2)單個品牌從引進之日起一周年內實際進口貨值超過10萬美元(該進出口額以海關數據為準)。
2.支持標準
(1)每獲得一個境外注冊品牌云南省級代理權或經銷權,給予2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2)每獲得一個境外注冊品牌中國大陸區代理權或經銷權,給予5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3)同一個境外注冊品牌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只能申請一次。
十、跨境電商活動
1.申報條件
(1)舉辦有一定影響力的跨境電商相關會議、論壇、培訓。
(2)舉辦相關會議、論壇、培訓等活動的跨境電商企業可以享受本條政策,同時跨境電子商務聚集園區管理企業或跨境電商監管作業場所運營主體也可享受本條政策。
(3)相關會議、論壇、培訓的參加人數須50人及以上。
2.支持標準
(1)給予實際發生費用10%的資金獎勵。
(2)單個企業年度總額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
十一、國內物流費用
1.申報條件
(1)跨境電商企業通過陸路運輸方式在區內開展業務。
(2)年度進出口額達到500萬美元及以上(以海關確認為準)。
(3)“境內段實際運費”包括出口業務從昆明綜合保稅區經開片區到出入境陸路口岸或港口碼頭的實際運費,以及進口業務從出入境陸路口岸或港口碼頭到昆明綜合保稅區經開片區的實際運費。
2.支持標準
(1)按照境內段實際運費(昆明綜保區經開片區←→出入境口岸)的30%給予補助(取百位整數)。
(2)單個企業年度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十二、國際物流費用
1.申報條件
(1)利用現有物流配送體系開展跨境電商的企業(含郵政、快遞企業)。
(2)年度進出口額達到500萬美元及以上(以海關確認為準)。
2.支持標準
(1)給予實際發生的國際快遞費用20%的資金補助。
(2)單個企業年度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記者 張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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