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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部法律將在自貿試驗區暫調適用 “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深化

            我國自貿試驗區或從7月1日起迎來7部法律暫時調整適用,這意味著“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深化,也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關于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26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

            草案規定,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民辦教育促進法、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拍賣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相關調整在三年內試行。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方式推進改革。

            草案明確,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其他區域參照執行。

            擬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包括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籌設審批,民辦普通、高級技工學校籌設審批,民辦技師學院籌設審批等;擬審批改備案的事項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審批,從事拍賣業務許可,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分行級以下分支機構(不含分行)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審批等。

            草案明確,對實踐證明可行的,由國務院提出修改有關法律的意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在試點期限屆滿后,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為了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符合黨中央精神和有關改革要求,是必要的。(記者于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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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自貿試驗區 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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