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鄭州人社·社保卡”公眾號發布消息,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附全文:
一、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及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給予特殊幫扶
為應對疫情影響,幫助企業恢復生產,將穩崗返還補貼政策延長一年,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受疫情影響較大及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認定標準
1. 基本條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鄭州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含1年)并足額繳費,欠費企業在補繳2019年末之前欠費后可申請本年度補貼;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受疫情影響較大及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企業在2017年——2019年出現1年以上(含1年)虧損,如3年均為虧損,2016年必須為盈利,以凈利潤指標為盈虧依據。
(2)企業在2018年、2019年實現盈利,但2019年較2018年利潤下降30%以上(含30%),以凈利潤指標為準。
(3)經市政府認定的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
(4)經市政府認定的在抗擊疫情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防護物資供應企業、保障民生供應企業,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企業。
(二)補貼標準
按照2019年12月份企業失業保險繳費人數(含申報當月之前補繳),人均6個月鄭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1520元/人.月)計算,即人均9120元。
(三)資金用途
返還資金具體用途由企業確定,可優先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返還資金一次性支付,每戶企業年度內只能申領一次,且不能與穩崗補貼同時享受。
(四)資格審核
1. 符合虧損或利潤下降的企業:由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核。
2. 市政府認定的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審批程序按照《關于落實應急穩崗返還補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鄭政辦明電〔2019〕131號)執行。
3. 受疫情影響的重點行業企業:申報企業向屬地縣(市、區)人社局申報,經縣(市、區)防疫工作領導小組或人民政府核準后,由縣(市、區)人社局統一報送至市人社局匯總后報市政府批準。因貢獻突出,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的企業可直接向市人社局申報。
(五)資金撥付
資格審核通過的企業,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申報。按照經辦初審、行政審批、市社保中心集中撥付的模式辦理。對于單筆資金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報市政府審批,同時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備案。
(六)企業承諾
申請企業需承諾未列入環保信用黑名單和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同時在申請后6個月內不裁員或裁員率控制在5.5%以內,對未能履行承諾的,按照有關規定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補貼資金退回,逾期未退回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金追回。
二、繼續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實施力度
(一)申報條件
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含1年)并足額繳費,欠費企業在補繳欠費后可申請本年度補貼;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未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二)返還標準
返還標準上限為上年度企業及其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資金具體用途由企業確定。
(三)辦理程序
按照經辦機構初審、市人社局審批、經辦機構支付的模式辦理。鼓勵企業通過UK進行網上申報,具體申報辦法以市社保中心公告為準。
三、對于下列企業不宜發放穩崗補貼
為保證穩崗補貼政策的精準幫扶,優先向實體經濟、受疫情嚴重影響的企業、為抗擊疫情保證供應而造成損失的企業、行業重點企業傾斜,對以下企業不宜發放穩崗補貼:
(一)審核時屬于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以“中國信用網”網站(http://www.zgxyw.org.cn)上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為準;
(二)審核時被列入破產清算或注銷名單的“僵尸企業”;
(三)申請穩崗補貼時失業保險參保人數比上年末人數減少超過50%的企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穩崗補貼政策是應對當前疫情防控、穩定就業崗位重要舉措。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穩崗補貼工作的重要性,明確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特別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涉及疫情防控重點企業要第一時間給予幫扶。要通過各種媒體渠道宣傳穩崗補貼政策,提高政策知曉度,使企業及時了解政策內容,知悉辦理程序,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讓更多的企業享受政策紅利。
(二)迅速落實。各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簡化程序,加快政策落實。各縣(市、區)人社局作為牽頭單位,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和防疫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將疫情期間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防護物資供應企業、保障民生供應企業作為優先幫扶對象,將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性困難的行業企業作為重點幫扶對象,確保3月10日之前將上述企業信息報送至市人社局,作為首批政策落實對象。各級人社部門要將幫扶企業應對疫情影響、恢復生產、穩定就業作為貫穿全年企業服務工作重點,提高人社部門企業服務意識、服務效果。
(三)嚴格監管。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政策標準,審批程序公開公正,主動接受監督審計,確保基金安全規范使用。強化關鍵崗位的監督管理,暢通舉報渠道,嚴防冒領、騙取現象。
(四)建立聯絡員制度。各有關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定聯絡員。工作中遇到困難或重大情況,及時向市人社局匯報。
鞏義市可參照本通知辦法執行。
聯系人: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盧勇
聯系電話:0371-67885700,0371-67885701,1350371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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