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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福建省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

            記者7日從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為進一步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應對風險、渡過難關,減輕企業和低收入參保人員今年的繳費負擔,全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繼續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據悉,福建省自2020年2月起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有力支持了企業復工復產。

            據福建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繼續按照省人社廳、財政廳、稅務局《關于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20〕36號)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限為2020年內,緩繳的三項社會保險費最遲在2020年12月20日前繳齊,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據了解,2020年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低于3234元(人民幣,下同)的,由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國家和福建省有關規定指導參保單位申報,上限按17442元執行;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由本人在3234元至17442元之間自行選擇。

            此外,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鄭江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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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階段性 社會保險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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