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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全國首個省級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提升生態護海意識

            26日記者從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浙江日前編制完成全國首個省級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并在全省印發試行。這一舉措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該省沿海各地的生態護海意識,補齊生態短板,使浙江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有了“晴雨表”。

            作為東部沿海省份,浙江擁有4.44萬方千米的管轄海域、6700千米海岸線,這也成為該省得天獨厚的發展條件。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為指引,為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浙江于2020年提出構建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歷經2輪專家評審和沿海地市調研座談,幾經修改完善,形成了《浙江省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下稱指標體系),并基于該指標體系編制了《浙江省海洋生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方案》。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指標體系立足自然資源部門職能,圍繞海洋資源管控需求,設立了有別于環境監測指標的3大類20項生態監測評價指標。主要包括生境狀況、資源狀況和風險狀況3個目標層,其中生境狀況包括4個要素層9個指標,資源狀況評價包括2個要素層6個指標,風險狀況評價包括2個要素層5個指標。

            據悉,指標體系對生境指標、資源指標和風險指標分別羅列了詳細而具體的評價方法。如生境指標包含溶解氧飽和度指數、酸堿度指數、富營養化指數、濱海植被覆蓋率指數和無居民海島植被覆蓋率指數等,每一個指數包含了指標定義、計算方法、數據來源及應用和評價標準等。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預警預報處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這樣的分類彰顯了科學、可達、適用與開放原則,以縣(市、區)為單元,監測評價生態要素的時空變化,關注的是評價區域自身的生態狀況和變化趨勢,診斷的是區域生態問題,預警的是整體安全隱患,提出的是有針對的生態保護修復措施,起到保持優勢、警示劣勢的作用。

            記者了解到,從今年起,浙江將根據指標體系落實全省海洋生態監測與評價工作任務,圍繞海洋生境狀況、資源水、災害風險等級三方面,以縣域為單元開展空間和時間尺度的海洋生態監測與評價,查找生態問題。

            此外,在現有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業務優化升級的基礎上,浙江將融合海洋資源監測調查工作,全面啟動監測評價試運行,通過實踐不斷完善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圍繞政策體系、指標體系、工作體系、評價體系,研究出臺《關于加強海洋生態調查監測評價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和生態資源調查的長效工作機制。

            據悉,到今年年底,浙江將形成省、市、縣三級生態預警“一本書”、生態風險“一張圖”、生態問題“一張表”,全面掌握生態家底,形成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新格局。(王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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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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