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資訊 > 正文

            4個月瘦30斤?告了! ?廣東省消委會率先探索“公益訴訟+集體訴訟”維權新模式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馬燦 通訊員 粵消宣

            11日,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從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消委會)獲悉,根據法律賦予職能,省消委會近日將某健康科技公司作為被告,對其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存在的虛假宣傳、夸大產品功效、誘導消費等侵權行為,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相關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同時請求法院認定被告對消費者實施了欺詐行為,支持權益受損的消費者自行提起訴訟或消委會支持相關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對消費者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該案由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黃埔區檢察院)作為支持訴訟單位,目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

            受害者分布于全國各地

            據介紹,省消委會去年9月從黃埔區檢察院了解到,從2019年起,被告公司工作人員通過微信方式以專業營養師名義向有減肥意向的消費者推銷減肥產品,初期承諾消費者一定能達到減肥效果,如“一個療程能瘦20斤”“四個月能瘦30斤”等,后又借口稱消費者體質等原因反復要求消費者追加購買產品。

            不少消費者投訴稱,該公司在進行減肥產品推銷過程中,不斷要求消費者追加費用購買相應階段產品,且常常以最后一次花錢或不花錢繼續減肥就會反彈或生病為由,誘導甚至威脅消費者持續投入。去年8月30日,有關行政部門通過調查對該公司虛假宣傳的事實進行了確認,并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作出了行政處罰。

            從2019年至2021年,被告公司的侵權行為持續存在。在此期間,僅12345和行政部門投訴平臺就收到292宗投訴,消費者分布于全國各地,投訴內容均是反映被告在銷售過程中涉嫌欺詐情形,有少量消費者在投訴后達成部分退款協議,這部分金額達到128.5萬元。

            支持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

            省消委會認為,被告公司虛假宣傳、夸大產品功效、誘導消費等侵權行為已構成了對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欺詐情形,嚴重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符合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條件。目前,利用消費者重視健康或愛美的心理,虛假宣傳、夸大產品功效、誘導消費等侵權行為在社會上一定程度存在,省消委會提起訴訟,就是希望通過發揮公益訴訟利劍作用,震懾和遏制此類侵權行為,加大不法商家的違法成本,倒逼經營者守法經營,提高社會誠信程度。同時,也希望借此案提醒消費者增強對保健養生知識的科學認知,提防各種以減肥、養生、治病為“賣點”的虛假宣傳,特別是推銷虛假減肥產品的消費陷阱。

            近年來,廣東各級消委會以支持訴訟為切入點,不斷探索推進支持個人訴訟和集體訴訟實踐,2021年全省支持消費者訴訟案件682宗。佛山、湛江、深圳等市消委會,在支持預付式消費集體訴訟、批量代理支持消費者訴訟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果。

            此案最大的創新和亮點在于訴訟請求方面。此案中,省消委會考慮到雖然賠償性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率先在廣東突破并已在全國逐步推開實施,但在賠償金歸屬處理上還須進一步探索完善。省消委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第二款“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生效裁判認定經營者存在不法行為,因同一侵權行為受到損害的消費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提起的訴訟,原告主張適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的規定,在此案中不提具體賠償訴求,而是通過法院判決裁定經營者違法事實、侵權責任及賠償方式,由相關消費者向法院主張賠償,由消委會支持消費者向法院提起集體訴訟,以此在全國率先探索“公益訴訟+集體訴訟”的維權新模式,切實發揮消費公益訴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效用和威力。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

            關鍵詞: 消委會 廣東省 個月

            相關內容

            熱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