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王楠 郭思琦 通訊員 粵交警
前段時間,廣東梅州發生驚險一幕:一男子駕駛小車撞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下車看了一眼便駕車逃逸離去,只留下昏迷倒地的傷者……
1月2日18時09分左右,劉某駕駛粵MW***3號黑色小車,途經梅州興寧市新圩鎮船添村路段某個路口時,與從道路左側橫行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被撞飛。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受到撞擊后昏迷倒地。見狀,劉某將車停在道路中間,只下車走近傷者看了一會兒,便若無其事地駕駛小車逃離現場。
萬幸的是,隨后經過的幾位熱心駕駛人見到倒地傷者,紛紛停車并撥打電話報警,還主動提醒過往車輛注意避讓。
交警部門趕到現場處理,了解情況后便立即開展調查工作,最終通過公共視頻鎖定肇事車輛和嫌疑人劉某。當天20時55分,民警成功將其查獲歸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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