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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會快評丨優化高鐵改簽規定,提升運營效率-今日熱聞


            (資料圖)

            文/戚耀琪

            據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科力爾電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聶鵬舉了解,目前火車票改簽不便之處包括以下方面:列車開車前48小時以內的,不能辦理票面日期之后的改簽。一張車票只能辦理一次改簽,改簽之后不能再次改簽。列車發車后直達票不能改簽中轉票。直達票在列車發車前,若乘車人沒有趕上車,按規定只能改簽成當天直達票,不能改簽中轉票,也不能辦理退票,若當天無可改簽直達票則車票只能作廢。

            鑒于以上原因,聶鵬舉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提出《關于優化火車票改簽規定的建議》。他建議,旅客可改簽至車票日期24小時以內的其他列車,改簽至車票日期24小時以前的列車不收取改簽手續費,改簽至車票日期24小時之后的列車收取票面價格10%作為改簽手續費。一張車票可辦理2次改簽,第二次改簽時收取票面價格10%作為改簽手續費,第二次改簽期限僅限于原始票面日期24小時內。

            對聶鵬舉代表的建議,筆者深表贊同。在互聯網技術與大數據運用的當下,列車票源全部上網,旅客根據自己的需求隨時購買和撤銷,這應該是一件在技術上不難實現的事情。別說48小時、24小時,即使在開車前半小時變更,恐怕也不存在難以克服的技術問題。

            至于所謂的“手續”,在后臺服務器上就能根據指令執行,是能夠“秒辦”的。在電商平臺退貨,就是瞬間能完成的。何況實現電子化之后,購票退票無非都是通過一條信息,完全沒有物理實體的搬運。實在想不明白,這個手續消耗了什么人力成本,需要多少只“手”才能完成。

            因此,目前的手續費更像是一種“懲罰”機制,就是要旅客能夠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位消費,否則可能面臨一定的經濟損失。其中邏輯大概是:如果大家都買了票,到時退票的人多了,“高鐵的運力就浪費了”。但如果高鐵的運行實現充分市場化,那么就能從過往的運營規律中推斷出目前的實際客流量,每月甚至每周動態增加或減少班次,做到供需合理匹配。反倒是改簽自由度的降低,可能造成一部分旅客不得不放棄出行,且要繳納“費用”,而放棄的座位也無法被其他想改簽的旅客獲得,由此造成隱形的短缺和浪費。

            當下的高鐵已經具有更加強烈的公眾性,尤其是短途城際之間的列車,每小時一趟甚至幾趟,隨到隨上,近乎實現了公交化。因此包括安檢、候車、改簽等一系列的便利性,會直接影響客流的增長率。這個時候如果不優化相關規定,可能導致效率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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