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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 記者孫唯報道:3月16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了《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明確,幼兒園不得毗鄰通信發射塔(臺),幼兒使用電子產品每天不超過1小時。
《指南》適用于廣東省各類幼兒園,是有關部門編制、評估和審批幼兒園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幼兒園規劃設計和建設用地的依據,也是幼兒園的辦園指南。新建全日制幼兒園土地規劃和園舍建筑應不低于《指南》要求,改建和擴建項目可參照執行。
《指南》主要分為9個部分和2則附錄。主要包括編制說明,辦園規模,園舍建設,設施設備,衛生保健,教職工,幼兒園教育,園務管理,幼兒園、家庭和社區等9個方面。
《指南》明確,城市幼兒園和鄉鎮幼兒園辦園規模以6-12個班為宜,一般不少于6個班,不超過15個班。農村幼兒園辦園規模以3-9個班為宜,一般不少于3個班,不超過12個班。城市微小型幼兒園規模為1-5個班。農村小學附設幼兒班規模為 1-2個班。幼兒園每班人數一般為小班(3-4周歲)25人;中班(4-5周歲)30人; 大班(5-6周歲)35人;混合班30人。幼兒園可按年齡分別編班,也可以混合編班。
《指南》要求,幼兒園選址不應與通信發射塔(臺)等有較強電磁波輻射的場所毗鄰。幼兒園應當根據各年齡段幼兒的生理、心理特點,結合本地區的季節變化和本園的實際情況,制訂合理的生活制度。
要保證幼兒每天有連續不少于1小時的自主游戲時間。保證幼兒每日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在正常情況下,幼兒每日有不少于2小時戶外活動時間,其中,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合理安排幼兒的進餐和睡眠時間。
《指南》明確,要嚴格控制電視、一體機、手機、平板電腦等帶電子屏幕的產品使用,電子產品使用單次不超過15分鐘,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年齡越小,連續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應越短。播放故事、音樂等應盡量使用音頻設備,音量要符合保護幼兒聽力的要求。
《指南》顯示,全園教職工與幼兒比應為1:5-1:7;全園保教人員與幼兒比應為 1:7-1:9。園長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取得教師資格證和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有5年及以上幼兒教育工作經驗。幼兒園每班至少配備2名專任教師和1名保育員(或每班配備3名專任教師)。小學附設幼兒班每班應配2名專任教師,有條件的可增配1名保育員。
《指南》還指出,幼兒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大班應將入學準備教育滲透于保育教育工作中,幫助幼兒做好身心各方面準備,實現從幼兒園到小學的順利過渡。幼兒園應當設立家長委員會,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參與幼兒園重大事項決策、日常管理與監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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