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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一醫院院長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數百萬受賄因意志外因素未得逞

            據“亳州發布”微信公眾號1月4日消息:近日,蒙城縣人民法院對亳州市衛計(健)委原正處級干部杜運志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杜運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杜運志在擔任亳州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及亳州市衛生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藥品、醫療器械銷售或職務晉升、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共收受財物價值642.8769萬元,其中458.1056萬元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得逞。

            蒙城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杜運志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具有索賄情節,依法對其從重處罰;對部分受賄,被告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對其減輕處罰;被告人在提起公訴前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主動履行財產刑,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蒙城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根據官方公布的簡歷顯示,杜運志,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安徽譙城人,199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醫學學士學歷。杜運志長期在亳州市人民醫院工作,從醫師,到主治醫師、消化科主任、副院長,“爬上”領導崗位。

            2005年4月,杜運志升任亳州市衛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5年后的2010年5月,杜運志開始兼任市人民醫院院長。2014年5月,杜運志卸去市衛生局的職務后,繼續擔任亳州市人民醫院院長(正處級),直到2017年12月轉任亳州市衛計委(衛健委)正處級干部。

            2019年2月14日下午,安徽亳州市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亳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正處級干部杜運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亳州市人民醫院官網介紹,醫院經過近70年發展,如今已發展成為集醫療、教學、科研、康復、急救、健康維護、司法鑒定于一體的國家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和全國百姓放心百佳示范醫院。醫院現為安徽醫科大學亳州臨床學院和安徽理工大學附屬亳州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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