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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開具首張食品浪費責令改正文書 持續開展反食品浪費整治行動

            在《反食品浪費法》實施之際,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進一步深化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在轄區內開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杜絕食品浪費”為主題的監督檢查行動。并于5月7日開具福建省首張食品浪費責令改正文書。

            5月7日,海滄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一面包店制作間的廚余垃圾桶內有數片被丟棄的新鮮面包。經詢問該面包店負責人,其稱為了保證銷售的面包大小一致、外形美觀,制作人員會將烤制出爐的吐司面包兩邊的部分切除,并將多余部分直接丟棄。事實上,由于烤制面包的大小難以控制,往往要切除大塊的新鮮面包,造成大量食材的浪費。

            《反食品浪費法》所稱的食品浪費,是指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廢棄、因不合理利用導致食品數量減少或者質量下降等。其中第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據此,海滄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對面包店的負責人進行了《反食品浪費法》相關規定的解讀,根據《反食品浪費法》對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食材浪費的規定,對該面包店當場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食品浪費行為,系首張針對食品浪費行為的責令改正文書。同時,執法人員建議經營者采用多種方式減少食品浪費行為,如將切除的面包邊角料供顧客試吃等。

            下一步,海滄區市場監管局仍將持續開展反食品浪費整治行動,對食品浪費重災區的自助餐,火鍋、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等餐飲業態進行重點檢查,積極倡導“光盤行動”、反對浪費,樹立文明,健康,理的飲食消費觀念。(柳尚云楊達陳萍麗記者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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