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進入)、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點擊進入)、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網站(點擊進入)、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網站(點擊進入)、山東中醫藥大學網站(點擊進入)、各招聘單位網站等渠道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資料圖)
(二)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7日9:00 —3月21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3月17日11:00 —3月22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省衛生健康委醫療管理服務中心網站報名平臺(點擊進入),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人員在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3月21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報名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點擊查看)查詢。
(三)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3月17日11:00 —3月22日16: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
(四)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3月17日11:00 —3月23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23年4月4日9:00—4月8日9: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根據省發展改革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招聘單位網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附件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請應聘人員繳費成功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保持通訊暢通。
(五)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時間:2023年4月8日上午9:00至11:00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長120分鐘。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分為A類(綜合類)、B類(醫療)、C類(藥學)、D類(檢驗)、E類(中醫)、F類(護理)、H類(預防)七個類別。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2.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舉辦單位)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開考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截至面試之日前第3天的17時,面試人選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面向社會公布。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規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
(六)考察和體檢
招聘單位可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舉辦單位)在其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舉辦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舉辦單位)提出聘用意見,按照管理權限報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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