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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場微信聊天打賭引發的官司,會怎么判?-天天微資訊

            “打賭嗎?賭100萬,破3000我輸,不破你輸。”


            【資料圖】

            此前,李某(化名)與胡某(化名)通過微信討論股市,但互不認可對方觀點。李某提出“打賭”,胡某隨后通過微信發來一份措辭相對嚴謹的賭約:“今李某老師跟胡某立約,如果10月14日(包括當日)之前,上證指數跌破3000點(包括3000點),則李某輸,胡某贏,李某當付胡某50萬(元)人民幣整。如果上證指數尚未跌破3000點,則李某贏,胡某輸,胡某當付李某50萬(元)人民幣整。此約有效。”

            結果李某輸了,拒不支付“打賭”約定的50萬元,胡某將李某訴至法院。據了解,本案中輸了賭約的李某是一位知名物理學家,因為在這一事件中拒不履行賭約,受到諸多質疑。

            朋友之間微信上隨口提出的賭約是否有法律效力?

            對這個問題,第一個爭議點在于打賭是不是賭博。參與賭博屬于違法行為,如果打賭就是賭博,是否意味著賭約無效?

            對此法律界有不同看法。著名法學家張明楷認為,賭博與打賭不是等同概念,參與打賭者的動機與目的在于確認彼此間互相對立的意見爭執,至于賭贏的賞金則不是重點,也不是打賭本身的目的,因此不屬于賭博犯罪行為。也有不少人認為,打賭具有賭博性質,因此賭約無效。

            “其實,還有很多內容材料不方便公開報道,讓法官裁決。勝負難料,交給法律公開對待。”贏得賭約的胡某在與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記者溝通時表示,這代表他的觀點,并推薦記者聯系其代理律師王懷濤。

            王懷濤說,“對賭協議”經常在投資經營過程中出現,雖然對賭協議也僅限于股東等個人身份之間,但也占一個“賭”字,法律既然允許這個“對賭”,那么他當事人胡某與李某訂立的賭約也應該被支持。

            據相關資料顯示,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國家社會的存在及其發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風俗,是指國家社會的存在及其發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指民事主體的行為應當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風俗,不得違反國家的公共秩序和社會的一般道德。

            王懷濤認為,其當事人胡某最終作為贏家,在設立所謂賭約時雙方均通過個人微信來完成,屬于私密行為,并未對任何人產生影響或被其他人知曉,更沒有損害社會和他人的利益,也無不良社會引導。并且雙方雖名為“賭約”而實際為雙方互享權利、互負義務的雙務合同,符合公平、平等、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并且,有助于提升雙方的股票分析水平,甚至增加雙方股市參與積極性,從而還有促進股市繁榮的意義,因為設立股市只有大家多參與才有更好的流動性,也更加公平。

            李蕊認為,公序良俗不僅包含公共秩序還有善良風俗。

            兩個人對股市變化的判斷誰也不服氣誰,訂立賭約,然后還設下50萬元之巨的打賭金額、相對正式地立下賭約,這善良嗎?

            目前,各方觀點存在較大分歧。既然此事已訴至法院并獲立案,結果還要等相關法院依據事實真相和法律進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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