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2月10日晚間發布《關于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從四個方面提出18條相關措施。
通知要求,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業復產擴能,對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臺涉及“六稅”“兩費”的十二項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出臺的政策,及時優化調整信息系統;深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切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大力優化現場辦稅繳費服務,營造安全高效便捷的辦理環境;積極調整稅收管理措施,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紓困解難。
通知指出,各級稅務機關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按照稅務總局的要求和地方黨委、政府的安排,在切實加強自身防控的同時,充分發揮稅務部門職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積極主動優化辦稅繳費服務,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稅務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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