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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南寧:駕駛超標舊標電動車不戴頭盔罰款20元

            6月12日,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將于9月1日正式施行的《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進行解讀。屆時,在南寧市駕駛和乘坐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需佩戴安全頭盔,否則將處20元罰款。

            目前,僅南寧市區的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量就達到289萬輛,平均3個人就擁有2輛電動自行車。

            《條例》施行后,將對超標、舊標電動自行車實行過渡期、有效期管理。其中,大綠牌車輛施行3年過渡期,將于2023年9月1日起禁止上路;小綠牌車輛牌號有效期十年,自車輛注冊登記之日起計算。這意味著,南寧市第一批注冊登記的小綠牌車輛,有效期可至2023年,最后一批注冊登記的有效期可至2029年。小綠牌的車輛號牌有效期屆滿后,也不意味著絕對不能使用,《條例》規定,由南寧市人民政府根據該市公共交通發展、城市道路等情況決定是否延續。小藍牌電動自行車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使用期限不做限制。(記者/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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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頭盔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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