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會同張家港市公安局深入推進“凈網2020”專項行動和網絡重案攻堅專項行動時,成功摧毀了一個為網絡貸款詐騙提供支付結算渠道的團伙,先后抓獲涉案人員72人,查扣作案用電腦41臺,手機210余部,凍結銀行卡2100余張,涉案資金達4.8億余元。
2月18日,張家港市公安局塘橋派出所接到顧某報警,稱其網貸被騙。2月9日,顧某使用手機下載并登錄了一款名為“有米有品”的貸款App,填寫個人信息、銀行卡賬號以及預期貸款3000元后,立即收到一筆1650元的放款。顧某稱,該平臺并沒有提供相關收費標準,也沒有顯示確認貸款的按鈕,在輸入意向貸款金額后,直接向其提供的銀行卡賬戶打款。
接到報警后,張家港警方高度重視,立即啟動辦案程序。蘇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也隨即介入,聯合張家港市警方成立專案組,第一時間開展線上線下偵查工作。
經初查發現,顧某收到的1650元放款,實際上是從3000元貸款中扣除服務費1329元和利息21元后剩下的余款。由于顧某覺得收費過高,便登錄App提前還貸,不但無法完成還款操作,還在5日后自動生成一筆每日200元的違約金。之后,顧某就接到了各類催債電話。
專案組對顧某提供的涉案虛擬賬號進行調查,發現顧某還款后立即被轉至全國多地的10個對公賬戶上,這些對公賬戶的所有者均為空殼“皮包公司”。隨后,賬戶資金又分別流向位于境外的一個龐大資金池。
專案組圍繞涉案網絡貸款App調查,鎖定了網絡貸款App的推廣團隊,進而找出了負責App資金往來的財務人員黃某。隨著調查深入,專案組發現黃某背后還有個叫“火牛”的第四方支付平臺。
所謂的第四方支付平臺,指未獲得國家支付結算許可,違反國家支付結算制度,依托第三方支付平臺,通過大量注冊商戶或個人賬戶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
經查,“火牛”平臺分工明確,有像黃某等這樣負責收放貸款,還有專門負責貸款催債、資金池運維、App推廣等業務的工作人員。該平臺負責人王某與黃某等平臺核心人員藏匿在緬甸果敢地區,剩余人員分散藏匿在國內各地。
4月25日,專案組組織來自蘇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張家港市公安局的116名警力分赴廣東廣州、廣西北海,四川成都等地開展收網行動。4月28日清晨,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各地收網抓捕同步開展,成功抓獲涉案人員72人。
經查,王某伙同兩名“金主”以及大學同學袁某一起入股,開設了“火牛”第四方支付平臺。“金主”負責提供運維資金,袁某負責App開發和技術保障,王某負責日常的平臺運轉和工作人員管理。自去年12月以來,王某帶領團伙成員先后在越南峴港和緬甸果敢作案。
截至案發,在“火牛”第四方支付平臺內注冊的App商戶超100家,放款記錄超過20萬條,涉及的網絡貸款詐騙受害者超過21萬余人。平臺按照1%至1.5%的比例,對每筆往來資金收取手續費。經初步統計,王某等人已累計斂財9000多萬元。
為了繼續擴大戰果,深挖下游犯罪,專案組從資金方面切入,查扣涉案資金4000多萬元。由于王某等團隊核心人員仍藏匿在緬甸果敢地區,專案組從王某等人的境內關系切入,開展勸返工作。由于經濟來源被切斷,加上反復地工作溝通,王某、黃某以及其他4名涉案人員表示愿意回國投案。后在相關部門的幫助下,王某等7人順利回國投案。
目前,王某等36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境外“金主”與相關案情仍在進一步追查中。
□ 本報記者 羅莎莎
□ 本報通訊員 吳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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