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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身機構逐漸進入旺季 會員有效才能上私教課算是霸王條款嗎?

            進入三月,氣溫回升,健身機構也逐漸進入旺季,不少消費者選擇在夏天到來前練出好身材。日,成都市民蔣女士通過成都市網絡理政社會訴求臺反映,自己春節后想要繼續上完此前購買的私教課,卻發現由于會員資格已經過期,私教課也無法繼續。

            將會員年卡和私教課分離,會員有效期內才能上私教課,這種做法合理嗎?市場監管部門建議,消費者在和健身機構產生費用糾紛時可以聯系屬地監管所協調解決。

            ●當事人講述

            會員有效才能上私教課 這算不算霸王條款?

            2018年開始健身的蔣女士,去年7月在自己常去的健身房——圣多美健身游泳(東城國際店)花1200元購買了五節私教課。今年2月,蔣女士打算春節后去健身房增加鍛煉,卻發現購買的私教課無法使用了。

            “我在2018年一次辦理了30個月的健身房會員,到2020年12月過期,會員卡過期時,私教課的次數還沒用完,我覺得這種算是霸王條款。”蔣女士告訴記者,健身房給出的解釋是,上私教課的前提是健身房會員處于有效期內。

            蔣女士介紹,自己在微信上聽完私教課教練的介紹后就用轉賬的形式繳納了課程費用,兩人在微信溝通過程中,教練沒有向她提起過私教課的上課條件,也沒有和教練簽立合同。

            健身房方面向記者解釋稱,這家健身房2019年收購整合了原先的健身房,所以蔣女士在辦理會員時可能沒有簽立合同,但是會員卡有效一直是私教課有效的前提。“我們的健身房是會員制,在會員系統中核銷私教課程,所以只有會員有效才能繼續上私教課。”

            3月24日上午,記者來到圣多美健身游泳(東城國際店),私教課程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私教課程有買時間和買次數兩種方式。“一種是按照年限,一年期私教課程價格是38888元,一年的時間里可以不限次來上私教課。另一種是購買私教課次數,但是需要在會員有效期內使用。”

            ●記者調查

            有健身房

            私教課和會員卡并未進行綁定

            記者通過點評網站,聯系了成都人氣較高的幾家健身機構,包含健身房和健身工作室,這些機構的私教課付費方式大致分為設定會員卡有效為前置條件、設置有效期和按次交費三種。

            記者從位于交子大道的一家健身房了解到,目前健身房根據課程階段收費,需要先續費會員卡再上私教課。“我們的規則一直是這樣的,我們也會提前和學員講清楚,我們認為這樣的規定是合理的。”

            東方希望天祥廣場的一家健身房負責人告訴記者,會員卡有效確實是私教課有效的前提,但是“只要一次充值兩年會員卡就可以成為我們的黑金會員,黑金會員到期后依然可以上沒有上完的私教課,不受會員期限影響。”

            位于龍湖濱江天街的一家健身房則表示,可以將會員和私教課分開,但是私教課有時間和區域限制。

            記者還了解到,市場上不少規模較小的“健身工作室”采用的是“無會員卡”的模式,學員可以直接購買私教課次數,與普通會員區分管理,但同樣需要在有效期內使用完畢。

            ●律師說法

            買課前看清楚合同內容

            沒有告知的需要調解維權

            在四川君益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斌看來,如果健身房沒有在繳費時說明私教課的使用條件,則涉嫌霸王條款,屬于無效的約束,消費者可以通過市場監管部門尋求協調解決。“對于有時間限制的私教課,健身機構需要盡到告知義務,以文字或語言的形式明確告知消費者時間條件。”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宏宇認為,消費者在和健身機構簽訂合同時要注意文字內容。“如果是文字合同,一般會采用格式條款,這時消費者需要注意條款中涉及使用條件的內容有無下劃線、加粗等形式的提醒,如果商家有明顯告知使用條件則不算是霸王條款。如果沒有明顯提示,消費者可以通過市場監管部門協調維護自身權利。”他表示,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合同或者只是口頭約束,健身房需要拿出盡到告知義務的證明。

            蔣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在交費時并沒有和健身房簽訂書面合同,手中只有當時的付款記錄,目前正在等待協調處理。

            ●行業協會

            嘗試引入第三方支付

            記者從成都市體育局了解到,按照“誰審批誰處罰”的原則,離不開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和屬地體育管理部門的通報協助。“消費者和健身機構之間如果有費用方面的糾紛,可以求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體育管理部門也會協助協調工作。”

            成都市成華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桃蹊路市場和質量監管所協調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蔣女士和健身機構的糾紛已經進入協調處理階段。“對于這一類問題我們會先讓當事人和機構之間協調處理,目前來看健身機構并沒有拒絕退款,接下來蔣女士可以和健身機構方面約一個時間,在監管所按照預付費糾紛進行協調。如果協調無果,那只能走司法途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處理,但是司法途徑時間比較長,對于這一類糾紛我們還是提倡協調解決。”

            成都休閑健身服務行業協會秘書長張煒表示,目前成都健身行業也在探索利用第三方臺降低風險,消費者可以將費用交給第三方臺,再由第三方臺按期將費用交給健身機構,這樣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短期現金流,但長遠來看無論對于健身機構還是消費者來說都是有益處的。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鄭然 王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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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健身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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