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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雞一男子被小區住戶私拉電線掛倒受傷 亂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怎么辦?

            寶雞的于先生晚上騎車回家,在小區里被一住戶私拉的電線掛倒受傷,前往醫院治療。

            于先生住在寶雞市金陵東路蟠龍花園小區,6月12日晚9時許在小區內騎車回家,經過1號樓樓下時被電線掛倒在地,腿也摔破了,脖子上被勒了一道紅印。

            15日,57歲的于先生說:“電線是從1號樓一戶人家甩下來的,是為了給樓下的三輪電動車充電。當時,我人和車直接倒在了地上。我報了警,民警找到了拉電線的住戶,他們將我送往寶雞市第二人民醫院治療。經檢查,我的脖子和腿部受傷,對方見沒有大礙,居然扭頭就走了。”

            “我現在脖子上還有一道紅印,非常深非常紅,繩子印邊上還結痂了,右腿膝關節損傷,小區內這樣充電真的很危險,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重視。”于先生表示。

            于先生的診斷證明書顯示,為頸部損傷、右膝關節損傷等,意見為收住入院。

            6月15日下午,蟠龍花園小區物業辦楊經理表示,當晚于先生被充電線絆倒以后,物業安排專人積極參與協調此事,建議他先看病治療,再根據具體的花費,協助他向拉電線的住戶進行索賠。由于雙方對賠償等無法達成一致,目前交由派出所處理。

            楊經理表示,物業時積極在小區內宣傳“禁止私拉亂接電線”的要求,因為是老舊小區,舊城改造方案已經上報有關部門,等審批通過以后,將對小區進行改造,在車棚處專門安裝電動車充電樁,來逐步杜絕住戶私拉電線充電帶來的安全隱患。

            在寶雞多年從事法律行業的一位陳姓律師表示,居民在小區內私拉亂接電線涉嫌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等。

            小區內亂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該怎么辦?陳律師建議: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監督,規范物業管理,制止亂拉充電線,規范安裝充電線路和插座。要在源頭上減少其隱患,確保居住和出行安全。

            目前,于先生已出院,6月15日下午到寶雞市公安局金臺分局店子街派出所做了筆錄,此事正在等待公安機關的進一步處置。

            (實記者 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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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私拉電線 電動車充電 小區物業 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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