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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虛假違法營銷橫行 市場監管總局出新規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1年11月到2022年3月組織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要求嚴厲打擊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虛假違法營銷宣傳行為。在目前醫療技術條件下,近視不能治愈。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營銷宣傳的行為。加大對冒用中醫藥名義或者假借中醫藥理論、技術進行營銷宣傳欺騙消費者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使用患者名義或者形象進行診療前后效果對比或者作證明,以及宣傳診療效果或者對診療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證性承諾的虛假違法廣告。

            《通知》指出,要強化廣告和網絡交易監測,不斷強化監測技術應用,重點關注開學季、節假日、網絡集中促銷期等時間節點,開展網絡市場專項監測,清理整治違法違規內容。加大對重點市場主體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力度,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相關問題。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緊盯受眾面廣、社會影響大的重點媒體和廣告發布渠道加強監管執法。強化互聯網平臺監管,加大對違法平臺的懲戒力度,凈化線上商業營銷宣傳環境。扎實做好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人口流量較大的公共場所等重點區域戶外廣告位、廣告牌排查工作,從嚴查處學校、醫院周邊的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虛假違法戶外廣告。

            《通知》強調,要強化行政指導,加大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廣告制作發布單位等市場主體的行政指導力度,促進企業知法守法,提升依法經營意識。及時約談本地區重要互聯網企業,要求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切實承擔平臺主體責任,不斷完善平臺規則,強化內部審核。指導電商平臺進一步加強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管理、公示,嚴格落實護眼儀等醫療器械及有關特殊商品經營資質審查責任。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安排,細化工作措施,強化執法辦案,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加強與衛生健康、中醫藥、教育、網信等部門信息溝通和配合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切實落實行刑銜接相關要求,執法中發現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及時曝光典型案件,強化警示教育,不斷增強市場監管執法的影響力與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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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兒童青少年 近視防控產品 虛假 違法營銷 場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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