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現就規范我市網約車備案事項公告如下:
《煙臺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煙政辦發〕〔2023〕8號)將于2023年6月1日實施,根據實施細則及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在其服務機構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外的其他區市開展經營服務的,應當將服務機構負責人的姓名、聯系方式、車輛及駕駛員等信息向當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報備。
已在海陽市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平臺公司,需在細則實施之日起10日內向海陽市交通運輸局備案,逾期未辦理備案手續的,根據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五款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未按照規定將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資料圖片)
備案事項如下:
1、煙臺市、縣級許可機關發放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2、業務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身份證復印件;
3、平臺公司在煙臺運行車輛及駕駛員明細(車輛號牌、駕駛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
備案地址:海陽市南京街21號(海發大廈18樓,海陽市交通運輸局客運科)
特此公告。
海陽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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