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10點40分,滎陽市喬樓派出所副所長李宏磊和民警車月玲在轄區巡邏,行至東郭村張大河組村西頭自南往北第四排時,發現一居民家門口處種植一片罌粟……
民警敲門多次,均無人開門,不得不聯系村干部趕到現場。村干部剛到,該住戶的主人也正巧出門,他自稱叫張某某,且承認門前罌粟是其本人種植。經現場統計,門前罌粟共計有110棵。然后民警又到房屋后檢查,發現還種植有一片罌粟,經統計159棵 。房前屋后共269棵。民警遂告知張先生,“罌粟”系毒品系列,危害較大,大面積種植此植物屬于違法行為,而張先生并不認為自己違法,堅稱該植物是一種藥材。一時把民警搞得哭笑不得,不得不“深入普法”。最終將鏟除的罌粟與張先生一并帶回派出所調查,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滎陽公安提醒,罌粟是國家法律嚴格禁止種植的毒品原植物,種植一棵即為違法。法律規定,種植數量不滿500棵的,由公安機關給予罰款、拘留的處罰。種植數量超過500棵的,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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