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普通高中學位供給,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江蘇省教育廳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加大普通高中學位供給,指標生不低于70%
加強資源配置,強化招生計劃落實。各地要加快推進我省普通高中新建校和改擴建校建設,科學調配農村或城郊接合部閑置教育資源,推動高中資源整合與優化,擴大普通高中資源總量,增加學位供給。要指導省高品質示范高中建設立項學校和建設培育學校等優質學校充分挖掘潛力,結合實際,努力增加招生計劃,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關切。
科學編制招生計劃。各地要統籌考慮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根據區域內初中畢業生數量、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往年招生計劃落實情況、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年度目標以及規范辦學狀況等情況,科學編制和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各地要認真落實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政策,確保名額分配比例不低于70%,進一步提高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升入優質高中比例。
優化中考考點分布,盡早購置安裝防暑降溫設備
通知要求進一步優化考場環境。各地要充分考慮今年中考延期、高溫天氣影響,優化中考考點分布,統籌各校盡早購置安裝防暑降溫設備,加快標準化考場升級改造,進一步優化考場設施與環境。
幫助引導師生積極應考。各地要在考前開展考試組織、考試紀律、考試流程等相關內容的教育培訓。要高度重視學生心理輔導工作,細致做好共性和個性的心理輔導教育,密切關注心理問題學生,幫助學生樹立積極的迎考心理,保持良好的迎考狀態。
自主招生名額原則上不得超招生計劃總數5%
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各地各校要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 “十項嚴禁”紀律要求,所有學校(含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格國有資產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的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
規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各地要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操作辦法,推動普通高中多樣特色發展。要嚴格審核自主招生學校的資質、招生范圍和錄取標準,招生名額納入統一招生計劃。自主招生名額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高中學校嚴格規定自主招生的原則、程序和錄取標準,要結合學校實際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經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執行。自主招生的方案、程序和錄取結果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規范特殊類型招生。要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嚴禁跨設區市招生,健全科學公開公正的選拔機制,加強跟蹤研究和階段性評估。嚴禁舉辦以招攬優秀生源或“掐尖”為導向的各類實驗班和試點班。
加強招考協同,全面深化中考改革
深化中考命題改革。各地要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切實提高命題質量,引導發展素質教育,繼續做好中考命題評估工作。各地要發揮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的導向功能,把握命題改革方向,強化能力立意,優化命題形式與內容,引導教師教學方式的轉變和學生學習方式的改善。要加強科學設計,改進考試成績呈現方式,實現一考多用,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考試壓力。
全面推進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各地要制定完善本地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方式、條件和程序。各設區市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于2021年前研制出臺并及時報省教育廳備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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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江蘇省普通高中招生入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