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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化營商環境 南寧率先開展企業名稱“即報即得”試點改革

            6月29日,記者從南寧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自6月30日起,在南寧市范圍內組織實施企業名稱“即報即得”試點改革,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名稱登記便利度,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據了解,此次試點改革工作將在全面推行企業名稱網上自主申報的基礎上,完善名稱自主申報行業字詞庫,編印代碼清單,完善名稱自主申報規則,探索企業名稱“承諾即用,有訴即改”的模式,提高無紙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信息自動識別和智能篩查精準度,大幅減少“近似名稱”人工干預,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名稱“即報即得”,讓企業在法律框架內在取名上獲得最大自由度,有效解決企業“取名難”的問題。

            此次試點改革范圍涵蓋南寧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所有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

            在名稱自主申報過程中,企業登記機關將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以及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和相同相近比對規則,在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名稱網上自主申報登記管理試行辦法》的基礎上,重新對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的條件和審查規則進行優化、對申請的名稱與在先登記名稱相同以及違反禁用內容的,系統不予通過;對涉及相關情形限用內容的,系統提示申請人需提供有關證明或者授權文件方可通過;對與在先登記名稱近似的,提示申請人存在的侵權風險。

            企業應強化名稱自主申報的主體責任,承諾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在辦理登記時,企業被發現名稱不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企業登記機關將不予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發現已登記的企業名稱不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企業登記機關將及時對其糾正。對利用企業名稱實施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的,由監督檢查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各企業登記機關將科學運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相關企業名稱爭議處理機制,進一步明晰企業名稱使用過程中的法律關系,快速處理企業名稱爭議。對企業認為其他企業名稱侵犯其名稱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處理。已向人民法院提請名稱爭議訴訟的,企業登記機關不再受理。

            下一步,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宣傳力度,讓公眾和企業了解有關信息,引導企業正確運用企業名稱“自主申報、自主承諾”辦理業務,倡導企業遵守公序良俗和誠實守信。同時,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不同情況,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解決、調整、完善改革各項舉措。(記者 胡瑞陽 通訊員 何正君 陳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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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營商環境 企業 即報即得 試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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