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充電設施建設,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對《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辦法所稱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主要包括:自用充電設施,即專為私人用戶車輛提供的充電設施;專用充電設施,即專為居住(小)區、單位等特定范圍的車輛提供的充電設施,以及專為公交、環衛等特定領域車輛提供的充電設施;公用充電設施,即為社會公眾車輛開放經營、提供充電服務的充電設施;專用換電設施,即專為特定型號或特定領域的車輛提供的換電設施。
記者了解到,我省將構建覆蓋全省的充(換)電服務網絡:在新建居住(小)區或具備電力增容條件的存量居住(小)區,建設以慢充為主、快充為輔的自(專)用充電設施;居住(小)區充電設施由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統一建設、統一運營,且應具備有序充電功能。
在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停車場,建設快慢結合的專用充電設施;在商業等公共服務場所、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以及具備停車條件的可利用場地,建設以快充為主的公用充電設施和換電設施;在城市交通節點、物流園區、港口碼頭等區域,建設服務于特定型號或特定領域車輛的充(換)電設施。
此外,省工信廳正在組織研究制定居住區充電樁統建統營試點方案,通過引入有資質、有實力的充電樁建設運營服務商,對居住區充電設施進行統一規劃設計、建設改造、運營運維,提供管線橋架及充電樁的安裝、接電和運營服務,力求實現居住區充電樁“共建、共享、共贏”。(記者 孫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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