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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新視野】17部門發文完善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

            央視網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部門昨天(8月16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從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各個方面,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為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


            (資料圖)

            孩子出生,最先面臨的就是誰來看。對此,《意見》要求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同時強調,國家統一規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支付政策,強化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險基金安全。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待遇。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保障其生育權益,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鼓勵相關機構企業提供上門嬰幼兒照護服務

            雖然媽媽們的產假延長,但最多也只能照顧孩子到半歲左右。媽媽上班了,寶寶誰來看呢?此次發布的《意見》就提出,要鼓勵地方采取積極措施,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擴大家政企業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鼓勵有條件的托育機構與家政企業合作,提供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有資質的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專業人員,依托村(居)委會等基層力量,通過家長課堂、入戶指導等方式,提高嬰幼兒照護能力。

            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

            孩子多了,住房是個大問題,《意見》指出,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

            《意見》指出,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對促進積極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直接組織選房;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

            《意見》明確,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條件的城市可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相關支持政策。各地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至3歲幼兒

            同時,《意見》還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并且鼓勵用人單位結合生產和工作實際,通過與職工協商,采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工作方式,為有接送子女上下學、照顧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職工提供工作便利,幫助職工解決育兒困難。

            落實"兩免一補"政策進一步降低就學成本

            育兒過程中,教育更是一個讓家長們備感焦慮的問題,為了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很多家長大量投入精力財力,給孩子報各種輔導班,大人孩子都備感壓力。對此,《意見》提出,要提高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依法落實政府舉辦義務教育的主體責任,確保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和政府購買學位方式提供。繼續落實“兩免一補”政策,降低學生就學成本。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嚴格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加強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監管,規范培訓機構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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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生育保險 義務教育 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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