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10月24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公布由2023至2024學年起聘任的教師,必須通過有關香港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測試。這項要求適用于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測試的內容及形式將參照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對香港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安排,以筆試形式考核,設有中英文版本。(總臺記者 魏可楓 周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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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香港特區 香港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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