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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20時40分許,吉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正在琿烏高速延吉北收費站口夜查執勤時發現,在收費站出口通道內,一輛重型普通貨車所裝載的貨物明顯高出車廂一大截,即將觸碰到收費站的天棚部分,民警立即將該車輛引導至檢查區域,經檢查發現該車輛行駛證標明車廂高度為3.78米,而此時車上貨物已經超過車廂1米多,存在載貨超高的違法行為。
執勤民警經進一步調查得知,該車輛從琿春市裝載了近4噸廢品運往延吉市某收購站,在從琿春高速口準備進入高速時,已經因載貨超高被琿春站口執勤民警勸返,駕駛員考慮夜間走普通公路耗時且危險,便趁執勤民警查處其他車輛違法行為之機“溜”上高速,沒想到下高速時又被延吉站口執勤民警查到。
最后,延吉分局依法對駕駛員載貨超高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并要求駕駛員對車輛超限部分實施轉運。
高速公安提示:貨車超高危害大!貨物高出車體,不但會導致車輛重心上移,更易誘發翻車事故,增加貨車運輸風險,而且在高速公路上車速較快的情況下,極易出現貨物掉落的情況,容易引發道路事故。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