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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中院:以優質破產審判,服務保障全省高質量發展-熱文


            【資料圖】

            “吉林森工集團申報司法重整之后,我們以為會經歷很長的申報期,沒想到長春中院為了企業能夠盡快盤活資產,獲得重生,堅持以市場化和法制化導向,為我們開辟了綠色通道,降低了企業破產案件的辦理成本,僅7個月時間,就幫助審結了破產申報。”吉林森工集團法務風控部部長姜海超說道。

            11日,中國吉林網了解到,近年來,長春中院堅持破立并舉,聚焦司法公正,圍繞政治、經濟、法治三大維度,用好重整、和解、清算制度功能,助力危困企業“司法康復”,促進“僵尸企業”快速出清,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時代吉林振興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來,以吉林森工系列重整案件為代表,長春中院嚴格貫徹相關司法政策,積極應對市場變化,妥善審理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為維護經濟秩序、保障民生福祉和助力高質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長春破產法庭法官助理陳吉祥說。

            在實際工作中,長春中院還通過信息化賦能打造“智慧破產”新模式。自主研發的破產案件信息化平臺,鏈接債務人、債權人、戰略投資人等多方主體,實現債權申報、債權人會議、審判進度查詢等遠程線上辦理。

            提高管理人履職能力是長春中院的又一著力點。推動成立長春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及時編制管理人名冊;定期舉辦業務培訓活動;出臺《破產案件管理人考核辦法》《關于通過競爭方式選任破產管理人的實施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確保管理人隊伍健康有序發展。

            “長春中院和長春市司法局出臺了破產管理人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辦法,專項援助資金的發放是對管理人履職盡責的一種獎勵,解除了長期以來形成的難以解決的管理人履職的后顧之憂,從而提高了管理人履職盡責的信心。”吉林功承律師事務所主任劉煉介紹,這個政策有利于培育專業化、高效率的管理人隊伍,從而暢通企業退出市場通道,提高社會整體效益。

            2022年1月,經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東北地區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破產法庭在長春中院設立。6月22日起,長春破產法庭正式開始受理案件。

            陳吉祥說:“下一步,長春破產法庭將堅持有破有立、不破不立原則,全心全意‘破’病企危機,‘產’發展生機,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蓄勢賦能、保駕護航。”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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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破產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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