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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9時16分,在金宇大路與華明街交會處附近,長春交警南關大隊四中隊民警正在執勤。
執勤過程中,交警發現一輛出租車遇檢查時形跡十分可疑。民警隨即將該車引導至路邊,檢查駕駛員的相關證件。
可駕駛員支支吾吾,經過核查,民警發現駕駛員魏某以前取得過駕駛證,但目前為吊銷狀態。
魏某稱該車輛是別人的,但是車主生病了,所以他就心存僥幸出來替個班,結果在金宇大路被民警當場查獲。
在鐵的證據面前,魏某對其駕駛證被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隨后,民警對魏某進行了普法教育,面臨魏某的將是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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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