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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史上最嚴”小微電商登記政策 線上線下經營者都應被公平對待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公布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細化了網絡交易經營者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規定,明確年交易超過52次且年交易額超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網店店主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分析認為,這意味著絕大部分網店店主需要進行登記注冊并涉及納稅等一系列義務。

            中國新聞社“國是論壇”30日就此舉辦了專題研討會,主題為:如何解讀“史上最嚴”小微電商登記政策?論壇邀請多位電子商務法、財稅金融政策領域的專家以及網店店主,共同探討征求意見稿的這一規定。

            線上線下經營者都應被公平對待

            網店店主是否應該登記注冊?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主任薛軍表示,市場經營者無論線上還是線下,肯定都要進行登記的,這是國家對市場進行監管的途徑之一。

            薛軍表示,現在需要討論的是登記標準應該如何設置。客觀講,還需要進行科學測算,最終把標準調整到線上線下大體一致,這樣各方會認為規制體系是平等的。

            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白景明看來,征求意見稿體現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至上的原則,這實際上也是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相銜接的,也是對其中一些原則性規定進行了細化。“辦法一定要從公平交易的角度理解,線上線下應該是一個原則。”

            將提高小微電商店主準入門檻

            但電子商務法律網創始人、電子商務法起草組專家阿拉木斯認為,征求意見稿對網店店主登記的要求過于苛刻,可能會對小微電商店主形成更高的準入門檻。

            “新時期應該用新的思路對網絡交易進行管理。”阿拉木斯表示,中國電商在近年之所以取得飛速發展,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在之前的網絡交易監管中,政府對電商登記的條件采取了相對模糊的界定,給網絡交易的快速增長創造了良好環境。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副會長朱巍說,不應該設置類似網店經營者只要滿足年交易次數高于52次就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規定。

            朱巍認為,征求意見稿不單純涉及網絡交易,還包括社交電商、微商,既然都涵蓋在內,就很難用數學的方式算出來,不能用以前的思維法律體系去管理現在互聯網的事情。

            作為征求意見稿最直接的受影響者,網店經營者代表王鵬認為,從商家的角度,這個規定過于嚴格,壓縮了小微商家的生存空間。

            王鵬認為,現階段,一些電商平臺已經在通過多重手段對店鋪進行了監管。只要壓實平臺責任,通過大數據交叉甄別,很多監管工作可以通過平臺監督、消費者監督、行業監督的方式實現。

            法規出臺需接地氣、可執行

            圍繞征求意見稿的爭論,其中一個焦點問題就是網店店主注冊登記以后的納稅問題。財稅專家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中國社科院財稅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表示,在“零星小額交易”問題上,最近國家減稅降費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力度非常大。在疫情沖擊之下,很多人從事了網絡銷售,他們可能只是攤販或者是無照經營者。一方面,部分人的確有補貼家用的客觀需要;另一方面,我們也有惠民生、保就業、保民生的需求。

            滕祥志認為,一定會有人交易次數超過52次,但實際上卻沒有達到個稅起征點,那就不產生納稅義務。而市場主體進行登記,就又勢必產生了稅法義務。這跟稅務登記的法律法規就產生了內在的沖突,對稅務機關管理提出一個新課題。

            滕祥志表示,初心良好的部門規章也好,其他規范性文件也好,它的社會效果一定要接地氣,一定要符合當下時宜,一定要跟中央相關戰略部署吻合。

            中新社記者 王慶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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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小微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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