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符暢
通訊員 葉金鑫 李衛湘
近日,廣東省民政廳印發了《關于<社會工作者、志愿者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簡稱《通知》),從六個方面進一步引導廣大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依法、科學、有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受疫情影響群眾的社會心理服務、照料護理服務等工作。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社會工作行業組織、志愿服務行業組織要通過發布倡議書、制定服務指引等方式,組織、支持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力量配合屬地政府開展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協助構建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兜住兜準兜好民生底線,提供優質社會服務。
要進一步突出服務重點。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志愿服務組織以及社會工作者、志愿者要著力發揮好“動態清零”中的思想引導、“隔離防范”中的情緒疏導、“治療恢復”中的信心激勵、“社區防控”中的生活幫扶、“核酸檢測”中的文明倡導、“輿論傳播”中的正能量提升等作用。要密切關注特殊困難群體,及時提供服務,協助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要對民政服務機構工作人員提供技能提升、減壓、情感支持等培訓支持服務。要對病亡者親屬、康復患者、受疫情影響的特殊困難群體、一線防疫工作人員提供融入家庭、融入社區、融入社會等服務,助力化解“疫后綜合癥”。
要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志愿服務組織要協助村(社區)“兩委”發揮好黨員志愿者等群體作用,就近就便組織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線上為主、線下為輔”的方式,為一線抗疫人員和有需求的居民群眾提供危機干預、情緒疏導、人文關懷等心理支持。要在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村(社區)“兩委”的統籌下,發動居民群眾積極參與社區疫情防控,協調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公益慈善等多方資源,形成提升疫情防控服務質量、促進多方融合、推動社區發展的合力。
要進一步確保服務安全。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志愿服務組織原則上不舉辦大規模現場聚集性活動,提倡在線開展服務、舉辦相關會議和培訓等。要引導參加疫情防控的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全面落實省、市、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必須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參與村(社區)抗疫,堅決杜絕因參與疫情防控被感染現象發生。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原則上不跨區域服務,有地區需要協同服務時,由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進行統一調配。
要進一步做好服務保障。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志愿服務組織要按照“誰組織、誰保護”的原則,通過提供安全防護培訓、防疫物資、購買人身保險、督導培訓等方式加強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個人防護,建立健全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安全防護、人員激勵等制度。鼓勵采取增加補貼、強化保障、關愛幫扶等舉措,切實加強相關人員的保護和關心。
要進一步拓寬服務鏈條。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要向周邊群眾廣泛宣傳疫情防控決策部署,做好政策措施解讀,引導廣大群眾理性對待、科學預防。要引導公眾加強自我防控,養成勤洗手、公筷制等良好衛生習慣。要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和預防常識,不從高風險的國家或地區網購商品,引導廣大群眾做好自身衛生防護。鼓勵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發揮模范引導作用,節假日期間非必要不離粵(市),帶頭踐行防疫工作要求。
關鍵詞: 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