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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微資訊!騙子冒充省扶貧辦工作人員,騙取4名老人“養老錢”33.6萬


            (資料圖)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通訊員 陳康秀 汪育玲

            今天(7月13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典型案例,其中刑事案件3宗、民事案件1宗。案例發布主要包括依法嚴懲利用保健食品、虛構投資項目、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和以“養老”名義投資房地產等手段侵害老年人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中,莫彬詐騙案體現了人民法院嚴懲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老年人犯罪。

            2020年6月至10月,被告人莫彬在英德市某鎮,冒充省扶貧辦工作人員“黃局長”及包工頭等角色,以辦理國家扶貧工作為由,虛構能幫助購買“老人扶貧基金”“扶貧社保”“扶貧房”等事實,多次騙取被害人黎某某等4名老年人共計33.6萬元;通過虛構認識上級扶貧辦領導,能爭取扶貧經費建設文化室、飯堂等事實,多次利用收取項目啟動資金、押金、路費等理由,騙取該鎮村民小組集體經費42.1萬元。

            清遠英德市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被告人莫彬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采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莫彬以養老名義騙取多名老年人,情節惡劣,可酌情從重處罰。鑒于莫彬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以詐騙罪判處莫彬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0萬元;責令其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院就此案指出,犯罪分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以辦理國家扶貧工作為由,虛構幫助購買“老人扶貧基金”“扶貧社保”等名目,多次騙取農村老年人的積蓄錢財,損害國家機關公信力,性質惡劣。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老年人犯罪行為,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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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國家工作人員 人民法院 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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