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交管部門了解到,3月以來公安交管部門持續強化路面管理、加大嚴查力度,共查處酒駕醉駕違法420余起、超員違法250余起,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3月7日22時許,交警河北支隊組織警力在萬柳村大街沿線開展酒駕違法專項整治,現場對一輛黑色小客車駕駛人進行檢測,發現該駕駛人馬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酒駕違法標準。經核查,馬某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馬某某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兩項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予以罰款、拘留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3月10日13時許,公安東麗分局交警支隊組織警力在東麗湖路沿線開展午檢行動時,發現一輛白色面包車存在超員嫌疑。經攔檢,該車核載6人實際卻乘坐了15人,交警對駕駛人及隨車人員進行了批評和交通安全教育,隨后要求駕駛人安排車輛對超員人員進行轉運。同時,交警對駕駛人“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予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處罰。
交警再次提示市民,駕車出行一定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不酒駕、不超速、不疲勞駕駛、不超員載客。(記者王赫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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