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云
人有旦夕禍福
有的小伙伴
可能年底被迫失業
穩住,別慌
失業保險金了解一下
只要你符合相關條件,就能領~
雖然不多,但能解燃眉之急
專門幫你度過困難日子的!
鄭籍和非鄭籍人員都可以領取哦!
溫馨提醒
如果你是自己辭職的
是不可以領失業金的哦
鄭州市失業金領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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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溫馨提示:
這里的“失業”指“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也就是說只有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符合條件。所以可千萬別“任性”,主動要求辭職是領不到這筆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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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時限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每滿1年增領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領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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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標準
最新標準:鄭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520元/月。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咨詢鄭州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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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材料
1、《失業人員登記審核表》(一式兩份,各貼一張相片);
2、《失業人員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登記審核表》(一式兩份,各貼一張相片);
3、失業人員與表格照片相同的近期同底版照片2張;
4、失業人員檔案;
5、終止或者解除勞動(招、聘用)關系的文件、合同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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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流程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就可以按照流程領取失業保險金了!
1、失業人員如果符合并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首次申領手續;
2、出示證明材料,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失業登記手續之日起10日內,審查失業人員是否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
4、經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由指定銀行按月發放。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領失業人員,于申領次月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失業保險單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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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
勞動保障咨詢熱線0371-12333
關于失業保險的領取
你都搞清楚了嗎?
不過
還是希望大家都用不著這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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