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發布新版《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以下簡稱《操作管理細則》)。公眾關注度較高的教育背景、年齡賦分等指標都有變化。2020年度積分落戶工作于7月17日正式啟動。
今天公布的新版《管理辦法》仍為12項條款,包括積分落戶目標原則、資格條件、指標體系、基本流程和法律規范等內容,維持原有政策框架不變,主要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6項導向指標進行修改。
教育背景指標增加對只取得學歷或學位人員也可積分的內容,并明確就學期間社保及居住分值扣減規則,進一步體現就學、就業起點公平。職住區域指標將該計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調整為2018年1月1日,與此前兩年的試行政策實施時間一致,明確此后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它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戶資格后在該自有住所落戶的予以積分,強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調整的導向。
創新創業指標精簡了關于申請人任職年限、工資收入等加分內容,同時考慮城市發展需求,對獲得一定股權類現金融資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持股人員予以加分。此外,在《操作管理細則》中,優化了創新創業指標中部分獎項內容,擴大了職業技能競賽獲獎人員加分范圍。
納稅指標精簡了申請人在京投資企業按照出資比例納稅可獲加分的內容,同時進一步倡導持續穩定納稅的政策導向,并考慮申請人年度納稅額度存在一定波動的實際情況,調整為申請人近3年連續納稅,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
年齡指標調整為梯度賦分,在45周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含不滿1歲)少加4分,解決了原來試行政策中超過45歲就不能賦分的問題。
同時,明確涉稅違法行為、守法記錄指標行政拘留處罰的扣分時限均為“近5年”,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為提高申報效率,今年的申報操作更加簡便優化。例如,填報指標平均輸入字數壓縮至110字左右,比2018年減少近一半;充分依托大數據技術,在9項積分指標4項“零填報”的基礎上,今年自有住所產權信息和國內學歷學位信息沒有變化的,不必重復輸入。
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實施以來,已通報處理11名弄虛作假人員。在落戶公示階段擴大了擬落戶人員分值公示范圍,除年度總積分外,還將公示各項指標分值,便于社會監督。(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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