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0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區人社局就業部門積極落實失業補助金政策,確保“應補盡補、應保盡保”。現就如何申領失業補助金通知如下:
一、申領失業補助金時間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一直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二)參保繳費不滿一年的失業人員;
(三)參保繳費滿一年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
三、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根據省人社廳的提示要求,失業補助金的發放標準要在原來初定的基礎上做出調整,使之更加公平合理,具體標準以第一批發放為準。
四、申領失業補助金流程
符合條件的職工可自行到西湖管理區人社局就業醫保服務大廳(進門左邊1、2號窗口)進行現場申報。
(一)按要求提交資料。準確無誤按要求填寫申報表,特別是銀行行號必須具體到開戶行網點。同時,準備好身份證和社保卡原件,工作人員需要復核并復印。
(二)交表簽字離場。申領人員將填好的表交到工作人員手里,并在《申領失業補助金提交資料簽字表》上簽字,工作人員會將簽字表上的序號編入對應的《失業補助金申領登記表》的右上角,這時申領人員可以離場。
(三)審核回復意見。工作人員對填寫了《失業補助金申領登記表》的申領人員是否符合申領條件進一步核實,一個月內通過電話的方式向申領人告知其是否符合申領條件及其原因。對于明顯不符合條件的申領人員,由就業處工作人員當場向其解釋清楚。
(四)按月發放資金。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的人員,將從填寫《失業補助金申領登記表》的時間的月份發放(每月15日前為當月,15日后為次月),最多可領取6個月。當出現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民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等情況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西湖管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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