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山西省醫保局獲悉,從3月1日起,山西全面實施“兩病”(即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和健康管理專項行動計劃,“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起付標準由60元/年降低為30元/年,減輕居民用藥負擔。
據了解,山西省醫保局、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衛健委日前聯合制定《深化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和健康管理專項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通過完善政策措施、優化管理服務,提升保障質量,擴大政策受益面,讓更多“兩病”患者享受政策紅利。
根據《行動計劃》,醫保部門將加強與衛健部門聯動,拓寬納入渠道,把衛健部門規范化管理但未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的“兩病”參保居民、指定二級以上(含二級)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診療認定的“兩病”參保居民、申請門診慢性病但不符合門診慢性病準入條件的“兩病”參保居民直接納入保障范圍。
同時,實現“兩病”門診用藥費用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直接結算,滿足民眾就近就醫拿藥需求;對病情穩定的“兩病”患者開具4至12周長期藥品處方,減少“兩病”患者往返醫療機構負擔;家庭醫生為簽約的“兩病”患者提供精準健康服務,提升“兩病”患者的知曉率和合理用藥率,提高患者健康水平。
優化管理服務方面,將有效落實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政策,減輕民眾用藥負擔,保障“兩病”門診藥品開得出、用得上;發揮醫保智能審核監控信息系統作用,加強“兩病”門診用藥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對醫保服務醫師“兩病”認定和診療服務工作的監管,打擊欺詐騙保行為,保障醫保基金安全。(吳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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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門診用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