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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個建設項目存在環境違法問題 各地方需進行處罰并跟蹤監督

            “十三五”以來,生態環境部審批了35個重點建設項目。近期,生態環境部公布了對這些項目的環保制度落實和竣工后的環保驗收工作的檢查結果,有25個項目都存在環境違法問題。

            生態環境部介紹,檢查發現,廣東揭陽市中委廣東石化2000萬噸/年重油加工工程等十個項目存在未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問題,個別建設單位在項目初步設計文件中未編寫環保篇章,未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新建北京至唐山城際鐵路項目等建設項目未嚴格按照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落實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擅自變更生產工藝及規模。

            檢查還發現,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硫煤清潔利用油化電熱一體化示范等建設項目在自主驗收過程中程序不規范、內容不完整、結論可信度低等把關不嚴問題較為典型。

            生態環境部表示,部分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落實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不足,未對項目建設全過程中的各項環境管理情況認真逐一開展監督檢查,違法行為查處不及時、不到位。生態環境部要求各地方對25個違法項目進行處罰并跟蹤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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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建設項目 環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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