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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出臺 進一步統一和提高醫療保障待遇

            16日,記者從浙江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在杭州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省于近期審議通過《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該條例系國內首部醫療保障領域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丁祖年介紹,該條例將統籌推進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明確為醫療保障的工作原則,進一步降低藥品和耗材價格,建立醫療保障數字化平臺,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鼓勵統籌地區逐步提高大病保險基金支付比例。

            推進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

            丁祖年表示,推進醫保治理現代化,需要在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中系統推進。

            如該條例明確,將加強醫療保障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在疾病預防、診斷、治療、護理和康復等方面的銜接配合,同時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與分級診療制度相銜接機制,引導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診治常見病、慢性病。

            在醫藥方面,條例提出通過集中帶量采購等制度,推進醫保支付標準和集中采購價格協同,進一步降低藥品和耗材價格,同時,建立和完善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供應保障等機制。

            為保障浙江“到2030年,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體系全面建成”的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條例還規定,建立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大病保險為延伸,醫療救助為托底,商業健康保險、職工互助醫療和醫療慈善服務等為補充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此外,條例還規定,發生重大突發疫情時實行先行救治原則,統籌基本醫?;鸷凸残l生服務資金使用。

            浙江推廣“浙里辦”的健康醫保卡功能?!堨蠚g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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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一步統一和提高醫療保障待遇

            “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層次,是增強醫療保障公平性、提升基金共濟能力和使用效率的必然要求。”丁祖年表示,針對浙江長期以來存在的統籌層次低、制度政策碎片化等問題,條例規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分別以設區的市為統籌地區實行基金統籌,逐步推進省級統籌。

            此外,針對當前各地存在的待遇政策不統一、不平衡問題,條例規定,應統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開始享受的時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斷繳費的待遇恢復享受時間,以及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中途參保政策。

            該省在條例中還明確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范圍,特殊病種和慢性病的特殊保險待遇,以及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統一大病保險基金起付標準,并鼓勵統籌地區逐步提高基金支付比例。

            為完善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提供便捷高效的醫療保障服務,條例規定實行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額預算管理下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加強集中采購平臺產品交易管理。

            搭建數字平臺加強數字醫保建設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局長楊燁介紹,按照整體智治要求,該省將進一步推進醫療保障領域數字化治理水平,建立統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醫療保障數字化平臺。

            他介紹,在“互聯網+醫療”背景下,該省將實行部門間信息實時共享、醫療費用即時聯網結算,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費用的“一站式”辦理和經辦事項線上辦理全覆蓋。

            為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浙江還將推廣電子憑證、電子病歷、電子處方、電子票據的應用,并實行醫療救助對象醫療費用網上審核結算。

            “我們還將加強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數據智能監管和費用智能審核,強化醫保數字化網絡安全保障,規范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數據的管理和應用。”楊燁說。

            醫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離不開嚴格的監督管理。條例明確了對違反協議管理的定點醫藥機構可以采取的處理措施,規定了針對涉嫌騙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行為的調查程序,并加強對參保人員、參保單位、醫藥機構及其醫保醫師、藥師等從業人員的信用管理。(張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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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醫療保障 數字 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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