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發布本年度第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公告的補充公告,針對2021年第一批次通過掛牌方式出讓的29個項目,公布了土地合理上限價格、競建“公共租賃住房”上限面積、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預設份額等,并公布了競買人需提交的《房屋售價承諾書》模板,要求競買人對未來房屋售價及住房最低品質保障等內容作出承諾。
這是北京市首次公布土地合理上限價格,通過合理控制地價,推動商品住宅用地供應由“價高者得”的單一目標向完善市場、促進土地利用、保障民生等多目標管理轉變。在地價上限設置方面,超九成地塊溢價率未超過15%,通過進一步降低溢價空間、競其他條件確定土地競得人。專家表示,此舉既體現了土地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更進一步優化了營商環境,回應了社會關切,提高市場信息透明度,便于企業測算,進而引導企業理性競買,有利于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供應的項目中首次引入了房屋銷售價格引導機制,未來上市房價作為重要政策工具之一,由過去預售環節引導前置到土地出讓環節。(記者 朱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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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土地合理上限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