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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在琿烏高速琿春收費站口執勤,當檢查到一輛號牌為吉H2**90的小型轎車時,通過交談,民警注意到駕駛員神情緊張,同時,民警發現其出示的駕駛證右下角的封邊有分開的痕跡,這一現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覺。
民警隨即用執法終端對駕駛員出示的駕駛證進行核查,發現顯示的照片與駕駛員本人、駕駛證上的照片不相符,該駕駛員涉嫌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隨后,通過民警詢問,駕駛員張某承認出示的證件是變造的,自己的駕駛證在兩年前因醉駕被吊銷了,并且五年內不能考取駕駛證,為了開車,自己于今年二月份回老家吃飯時向朋友吳某借用駕駛證,稱要用一用,在拿到駕駛證后便擅自將照片換成自己的。今天要去琿春辦事,便抱著僥幸心理開了車,沒想到第一次使用假證,就被執勤民警當場抓獲。
隨后,民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將張某涉嫌變造身份證件的違法行為移交案件部門進一步審理。
高速公安提示:駕駛人必須經過嚴格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證后,才能開車上路,利用假證蒙混過關,是將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腦后,一旦被查獲,后果非常嚴重。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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