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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對2022年度政府立法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其中,立法完成類項目6件,立法調研類項目17件。
6件立法完成類項目,包含4件地方性法規(guī)和2件省政府規(guī)章。其中,4件地方性法規(guī)中,吉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吉林省標準化條例、吉林省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修訂)分別由省科技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jiān)管廳、省通信管理局負責起草;吉林省財政票據(jù)管理辦法(修訂)、吉林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分別由省財政廳、省地震局負責起草任務。
此外,計劃還列出了17件立法調研類項目,其中地方性法規(guī)13件和省政府規(guī)章4件,包含吉林省邊境管理條例(修訂)、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修訂)、吉林省農(nóng)村供水管理條例、吉林省糧食流通條例、吉林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修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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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吉林網(wǎng) 吉刻APP記者 彭紳 圖片為網(wǎng)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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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吉林省人民政府 地方性法規(guī) 立法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