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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邏二大隊民警在天崗收費站執勤時,一輛車牌號為吉JH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緩緩駛入民警視線,民警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
經查,此車輛涉嫌安裝飛機輪(飛機輪是一種可以分擔重量,讓其車輛減重的一種輔助裝置),民警立即對車輛進行“過磅”檢測,發現實際載質量高達53噸,而此車核定載質量僅為34噸,實際載質量竟超過核定載質量的百分之55。
經詢問,駕駛員張某長期往返于長春至吉林兩地拉貨,為了多載些貨物卻又擔心“超載”被處罰,于是“鋌而走險”安裝了“飛機輪”,以此減輕載重,逃避處罰,殊不知此種行為是對自己人身安全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民警對駕駛員張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以案釋法”,詳細為其講解了此種行為的危害性,針對其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載質量50%以上的違法行為,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行政處罰,同時要求其拆除“飛機輪”裝置,恢復車輛原始狀態,并對超載部分貨物進行卸貨轉運,消除違法狀態。
高速公安溫馨提示:貨車超載的危害不容小覷。
1、超載會嚴重破壞公路基礎設施,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2、超載會增加行車中的危險性。超員超載的車輛質量增大,慣性也增大,制動距離變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如果嚴重超載,輪胎也會因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導致爆胎等情況,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3、超載往往會增加駕駛員的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導致操作失誤,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事故的發生。
請駕駛員朋友們一定要緊繃安全弦,莫讓貨車變“禍”車!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