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資訊 > 正文

            廣東開通參保綠色通道 救助對象可中途“上車”

            廣東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征求意見

            羊城晚報訊 記者陳輝報道:全省將逐步統一醫療救助范圍,救助對象住院和門診費用經報銷后個人負擔部分可享80%—100%的比例給予救助,為救助對象開通參保綠色通道,可中途“上車”。記者從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官網上獲悉,該局聯合有關單位起草了《廣東省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目前正在公示中,公示時間為3月24日至4月6日。

            救助對象結算“一站式”

            根據《意見》,此前各市已經納入醫療救助對象范圍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按規定繼續給予相應救助;各市不得再自行擴大醫療救助對象范圍,由省逐步統一規范。

            《意見》明確了醫療救助對象范圍,并根據救助對象類別實施分類救助。對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以下簡稱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監測對象)等困難群眾,按規定給予救助。對符合《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辦法》規定的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以下簡稱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根據實際給予一定救助。

            《意見》還明確了,要簡化申請、審核、救助金給付流程,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等直接納入“一站式”結算,探索完善其他救助對象費用直接結算方式。

            參保個人繳費分類資助

            根據《意見》,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時,若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將得到分類資助。對于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等參加居民醫保的,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于農村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居民醫保的,其個人繳費部分按不低于各市當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的80%予以資助;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按標準退出,不再享受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政策。

            根據《意見》,救助對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等按不低于80%的比例給予救助,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100%的比例給予救助。各地市年度救助限額不低于本市上上年度全體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意見》特別指出,要合理確定基本救助水平。各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救助基金支撐能力,合理設定各救助對象類別年度救助起付標準、救助比例和救助限額,要堅持適宜適度原則,防止泛福利化傾向。

            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根據《意見》,開通參加居民醫保的“綠色通道”,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等允許中途參保。在實現部門信息及時共享、數據實時更新的基礎上,實現醫療救助對象“隨時認定、隨時標識、隨時參保、隨時救助”,進一步提升救助對象參保和救助的及時性、時效性和準確性。

            根據《意見》,在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基礎上,對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等實施傾斜支付,通過降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提高支付比例、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等方式,提高其大病保險待遇。其中,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等起付標準下降不低于70%,支付比例達到70%以上;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起付標準下降不低于80%,支付比例達到80%以上。

            關鍵詞: 綠色通道

            相關內容

            熱門資訊

            最新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