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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速看料】廣東一女子以高息“借款”為誘餌,騙取77名被害人1621萬元


            (資料圖片)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通訊員 陳康秀 汪育玲

            今天(7月13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典型案例,其中刑事案件3宗、民事案件1宗。案例發布主要包括依法嚴懲利用保健食品、虛構投資項目、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和以“養老”名義投資房地產等手段侵害老年人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中,廖翠萍詐騙案反映出人民法院嚴懲以高息借款為名詐騙老年人犯罪。

            該案中,2013年9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廖翠萍在其經營的書店已資不抵債,無法繼續經營,且本人無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其與政府單位有合作訂單、購買書本需要資金周轉、書店擴大業務、投資人臉識別設備等理由,以月息3分至1角不等的高額利息回報為誘餌,騙取77名被害人借款319筆共計1621.4萬元,其中絕大部分被害人為老年人。所騙款項被廖翠萍用于歸還高利貸及日常開支,造成被害人實際損失454.3萬元。

            梅州興寧市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被告人廖翠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以詐騙罪判處廖翠萍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30萬元;追繳其違法所得退賠各被害人。

            法院就此案指出,犯罪分子以高息“借款”為誘餌,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拆東墻補西墻”等手段,引誘防騙意識能力較弱的老年人出借款項,給眾多老年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懲處以老年人為對象、以高息“借款”為名實施的詐騙犯罪,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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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人民法院 合法權益 國家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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