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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李鋼
8月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上公布了最新修訂的《廣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下稱《辦法》)。
在獎項類別方面,《辦法》新增了青年科技創新獎和科技成果推廣獎,總類別增加至七項。青年科技創新獎授予在科學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學發現,推動相關學科發展,或者在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中取得創新性突破,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的青年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推廣獎授予將優秀科學技術成果大規模推廣應用于本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并促進本省區域協調發展的個人、組織。
此外,科技進步獎的授予對象還包括了“推動科學技術普及及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
省科學技術獎每年評審一次。堅持控制獎勵數量、提高獎勵質量的原則。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每年授獎總數合計不超過178項。其中,特等獎授獎總數不超過3項;一等獎授獎總數不超過50項;二等獎授獎總數不超過125項。突出貢獻獎每年授獎人數不超過2名;科技合作獎每年授獎數量不超過5項;青年科技創新獎每年授獎人數不超過25名;科技成果推廣獎每年授獎數量不超過25項。
《辦法》還鼓勵社會組織、企業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充分發揮社會科技獎勵激勵自主創新的積極作用。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后,設獎者或者承辦機構應當在3個月內向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以及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書面報告。
《辦法》強調,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在獎勵活動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社會科技獎的設立和運行進行監督、指導和服務。并且鼓勵提名者從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獲獎對象中擇優提名省科學技術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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