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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通訊員 黃思婕 洪燕
現如今,很多美容院通過價格打折,繳納預付款等方式吸引消費者消費,但往往也存在一些消費“陷阱”,容易引發糾紛。近日,梅州市豐順縣人民法院快速調解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最終成功促使被告某化妝工作室退還部分預付款,原告撤回了起訴。
家住梅州市豐順縣的徐女士曾在豐順某化妝工作室消費過美容服務。2020年6月左右,該化妝工作室多次向徐女士推銷一款打折后5800元的祛斑美容服務,徐女士于2020年6月8日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工作室的經營者支付了預付款5800元。徐女士付款后,該化妝工作室才告知5800元僅是整個祛斑項目的其中一次費用,不是整個項目的全部價格。隨即徐女士向化妝工作室表示退還預付款,但化妝工作室稱預付款已支付給做該祛斑項目的深圳機構,不能退還,只能更換豐順店的其他項目。多次溝通無效后,徐女士于2022年7月18日將該化妝工作室訴至法院,請求被告返還預付款5800元及利息。
梅州市豐順縣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為減輕當事人訴累,充分發揮民事速裁快速解紛的特點,組織雙方開展庭前調解。承辦法官多次通過電話、微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釋法說理,最終成功促成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告豐順某化妝工作室同意退款4500元給原告。7月20日,被告將4500元退還給原告,原告隨即向豐順法院提出撤訴申請。該案得到圓滿解決。
法官表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原告能否以重大誤解為由請求被告退回預付款。“重大誤解”是指誤解人作出意思表示時,對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項存在認識上的顯著缺陷,如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錯誤的認識,其后果是使誤解人受到較大損失,以至于根本達不到締約的目的。
本案中,從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上看,原告誤以為預付款5800元是整個祛斑項目的費用,但實質上5800元僅是整個祛斑項目的其中一次消費費用。美容院沒有盡到謹慎說明義務,其折扣行為確實會讓人產生誤解。原告作為消費者已經喪失對服務提供商即被告某美容工作室的基本信任,被告作為服務商,沒有原告的配合,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雙方根本達不到締約目的。
法官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在利益的驅使下,有些商家利用消費者想要快速取得效果的心理,采用虛假宣傳、價格打折等方式引誘消費者盲目消費。消費者應理性對待商家的宣傳,切忌盲目跟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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