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文案/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林清清
插畫/蔡紅
疫情期間,需要買感冒藥、抗病毒藥怎么辦?
關于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和保障群眾用藥需求,廣東省藥監局發布最新指引。
11月23日,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分別優化調整制定了《廣東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規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廣東省疫情風險區域保障群眾用藥工作規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以下簡稱兩個《指引》)至各地級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落實執行。
兩個《指引》明確指出:
廣東高風險區零售藥店暫停銷售感冒退熱等《目錄》藥品;
低風險區購買《目錄》藥品需登記報告;
其他區域無需登記報告。
《目錄》涵蓋感冒顆粒、布洛芬等20個中成藥和17個化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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